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集合计划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2.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集合计划份额);
3.投资者分红日前解约情形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按解约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支付,其实际投资收益与支付收益的差额(损益)由集合计划资产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拟变更管理人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2023年11月10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12号),核准公司通过设立“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管”)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国信资管注册地为深圳市,注册资本10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目前国信资管已完成工商登记,将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正式开业。
在国信资管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正式开业后,公司管理的存续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将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变更生效日以公司和国信资管公告披露的日期为准。此项变更仅涉及管理人法人主体形式上的变更,并不涉及与投资者等相关各方在相关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实质性变更。
为更好地保障投资者利益,特此提醒各位投资者,请投资者关注并知悉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后续管理人拟变更事项,如对管理人变更事项有异议,可在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或信息披露文件中约定的开放期内退出,投资者在此期间认购或申购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视为同意管理人变更事项。后续公司也将依照有关规定及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相关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公司设立国信资管的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届时登陆国信证券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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