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事关申报达川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达州市达川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达川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保发〔2021〕261号)和《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川府发〔2018〕14号)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及条件

租赁补贴保障以下三类人群:一类人群,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类人群,即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三类人群,即达川区农村户籍和非通川区、高新区、东部经开区户籍在达川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租赁补贴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达州市主城区均无自有产权住房、未参加房改房或集资建房、未租住国有公房和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仅靠在当地租房居住的家庭,或在主城区有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一)一类人群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城区城镇居民户口2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1 年以上且须是直系亲属关系;

2.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年中等偏下收入线(低收入线)以下。

(二)二类人群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新参工人员;

2.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2年以上。

(三)三类人群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区务工3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具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城区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完备的经商手续;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年中等偏下收入线以下;

3.外来务工人员中非农业户须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者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年以上;农村户籍务工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同上,或者连续缴纳农村养老保险2年以上 或累计5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1人户家庭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按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2人户家庭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按45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3人户及以上家庭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按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一般收入家庭补助3元/月/㎡,低保收入家庭补助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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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交要件

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人须达到法定年龄(年满18周岁),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以户主为申请人(户主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之一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以下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达州市达川区2024年度租赁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备案凭证。

(四)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五)农商银行卡(应注明开户行)。

(六)信息核对授权书。

(七)新参工人员提供聘用文件。

(八)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收入情况证明。

(九)申请人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办理租赁备案凭证需出租人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租房合同,租赁双方到达川区政务中心13楼(如在通川区租房则到通川区办理)达川区房管局窗口办理。

四、申报程序

(一)租赁补贴申请对象向户籍(务工)所属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达州市达川区2024年度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家庭人口、住房条件、财产收入、稳定就业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上传申请家庭申报资料到核对办,核对办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的信息发送到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车辆管理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对办在5个工作日内将核对信息形成报告上传到区房管局救助窗口,区房管局救助窗口进行核对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核对结果上传到区住保办。

(三)区住保办收到核对结果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交由区惠民帮扶中心备案。乡镇(街道)、社区和区住保办同时对申请家庭进行张榜公示15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五、申报时限

2024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超过申报截止日,将不纳入本年度保障范围。

六、其他事项

(一)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和租赁补贴申请,原则上不能同时纳入保障范围(家庭人员多,公租房实物配租房屋面积少于人均15平方米情况除外),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期间应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二)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个人,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补贴,并取消3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租赁补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协同做好租赁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工作,切实提高租赁补贴审核的精准性,确保租赁补贴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申报达川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租赁补贴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街道)要严把审核关,严格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租赁补贴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18—2655182,

举报电话:0818—2653727。

特此通知!

来源:区住建局住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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